【48812】浦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运用大数据思想破解案子难题
网络欺诈案嫌疑犯逃跑,要害客观依据被毁掉,口供未能及时固定、获取,嫌疑犯拒不认罪,检察官经过抽丝剥茧,深挖细查,终究将欺诈人员送上审判席。近来,经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9月底,被告人苏某与陈某(另案处理)在网上购买“微玉世界”的虚伪渠道署理,建立作业室,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并招募职工在作业室内运用在网络上下载的图片,冒充成功男人或青春少女等特别身份,注册登录微信、陌陌等谈天交际软件,运用软件将设备定位至外市、外省,经过含糊谈天的方法使对方堕入网恋,获得对方信赖后诱惑其出资“微玉世界”虚伪渠道中黄金、玉石等虚拟产品。再经过后台账号控制虚拟产品的涨跌,使被害人出资亏本。
2020年5月,公安机关依据头绪抄获该涉案窝点,扣押相关涉案物品但未捕获涉案人员。首要同案人陈某于2021年8月归案,苏某则于同年10月被捕获。
因为作案时刻与涉案人员到案时刻相隔近两年,许多要害依据及口供未能及时固定、获取,涉案人员之间相互串供且未留下分赃记载,并在被捕前将互相的谈天记载予以完全删去。尽管最早到案的同案人陈某供述自己的合伙人之一是“孙先生”,经过辨认“孙先生”系苏某,但苏某到案后拒不认罪,其辩解自己与陈某相识,但不是该团伙合伙人,未参加该案且未到过欺诈窝点,亦不供认自己是“孙先生”。
在仅有同案人指认而无其他客观依据的情况下,对苏某的查办呈现较大困难,该案的侦查作业一度堕入瓶颈。
怎么让嫌疑犯受刑认罪?检察官决议提早介入引导侦查,从头整理案子现有依据,改动侦查思路和方向。涉案多部手机的电子信息无法直接证明苏某参加该案,检察官便另辟蹊径,结合同案人的供述,从苏某的辩解下手,让苏某无法无懈可击。
运用大数据思想,引导公安机关从苏某私家运用的手机中提取其淘宝账号的买卖记载,发现苏某在该案案发前一段时刻以“孙先生”名义购买了该案抄获的作案手机、电脑等东西,且收货地址为该案的作案窝点,收件人的联系方法系其自己实名挂号。苏某无法解释上述购买记载,供认自己便是“孙先生”,有参加欺诈,但自己受雇于陈某帮该团伙干事,经过昵称为“知足常乐”的微信将自己包装成成功男性骗得客户出资。苏某表明晰自己未实践骗得钱款的辩解,使案子侦查再次堕入僵局。
侦查发现,该团伙经过多个微信账号与受害人谈天,这中心还包含昵称叫“子非鱼”的微信账号,该账号与被害人银某有很多的谈天记载,并从银某处骗得钱款。而苏某供述他的微信昵称是“知足常乐”。“子非鱼”与“知足常乐”有无相关?
检察官在调看涉案手机的提取记载时发现,在相同的时刻段内昵称为“知足常乐”和“子非鱼”的微信账户均频频的经过其间一部手机登录运用,检察官研判苏某十分有可能在案发时一起运用“子非鱼”“知足常乐”的微信账户进行欺诈。所以引导公安机关从苏某手机中提取相关话费充值记载进行筛查,终究发现苏某在被害人银某被欺诈期间屡次为“子非鱼”微信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充值。很多谈天记载以及话费充值记载又证明晰苏某便是“子非鱼”,其参加了欺诈并骗得钱款。
苏某的不实辩解被逐个攻破后,案子侦查获得打破性发展。同案人的指认以及司法机关提取的相关依据构成环环相扣的闭环依据链。在如山的铁证面前,苏某终究认罪受刑并退出违法来得到的,对该欺诈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的追诉起到至关重要的效果。现在,对该欺诈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的侦查作业正在进行中。
浦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国清介绍说,该案打破类案惯例处理思想,经过反复推敲模仿电诈人员犯罪行为与网络大数据“结合点”,层层挑选排查数据,另辟蹊径从网购APP提取了嫌疑人苏某为团伙预备作案东西、为涉案手机卡充值等要害依据,终究成功对嫌疑人苏某提起公诉。该案进程表现了大数据思想在个案中的有力运用,案子虽小,但“小案”不“小办”,对类案处理具有必定学习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