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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货物运输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印发普遍的问题答案看这里

  继实现19件川渝通办事项后,为逐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近日,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

  将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3个事项组合形成川渝“货物运输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为申请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个体经营者提供联办服务,实现一次申请、集成办结。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十五条;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交办运〔2023〕35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八条。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十四条;

  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七条、第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十一条。

  从事个体经营的普货运输经营者在当地交通部门政府服务大厅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应符合套餐要求),填写业务表单并一次性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审批人员对材料来初审,满足接件要求后进行受理。

  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按照“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认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办理顺序,将业务办理申请分发至相应审批人员,将业务申请按层级分发至相应审批人员。

  1.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认定的审批人员对所需申请材料来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合乎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认定办结后,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来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合乎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结后,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来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合乎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交通运输部门通过邮寄、自取和线上下载等方式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提供给申请人,鼓励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问题1: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需申请办理货运经营许可吗?

  答: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答:川渝“货物运输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是为川渝两地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的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联办服务。

  问题3:川渝“货物运输一件事一次办”的办事人为省外人员,申请材料能否免提交?

  答:减免方式为“四川省内、重庆市内免提交”的申请材料,本省(市)办理人免提交该材料,外省(市)办理者通过上传电子件的方式线:川渝“货物运输一件事一次办”申请材料中需要线上填写的表格材料从哪里获取?

  答:申请材料的表格材料可通过两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专区中对应事项材料的空白表格下载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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